第二节监考老师调了录影,看了全程,然後更加困惑

        那个满分的消息在课後开始流传。

        不是刻意传的,是那种在教室里说话的声音传出去、然後一个人告诉另一个人的那种自然流传。到了下午,有几个他不认识的同学在走廊上看到他,多看了他一眼,那个「多看一眼」说的是:我听说了,我在确认你就是那个人。

        阿土对那些多看一眼的视线点了点头,继续走。

        真正引发那个「监视器事件」的,是另外一门课的期中考——环境法入门。

        那个期中考是在中文与写作考试的同一周,不同天,周四下午。杨晓安教授的那门课考的是土地W染的法律定义、W染认定程序、以及相关法条的适用逻辑,是那个学期到目前为止学过的所有核心内容的测验。

        阿土在那个考场坐下,把毛笔和墨水摆好,准备。

        那个期中考的监考老师,就是杨晓安教授本人。他走进来,把考卷发了,说:「开始。」然後在教室前方的讲台旁站着,偶尔走动。

        阿土把考卷翻开,开始写。

        他写完选择题大概花了五分钟,写完简答大概花了八分钟,最後那道大题——要求学生针对一个假设的土地W染案例,分析相关法律责任并提出具T的法律救济途径——他写了大概十二分钟。

        那个大题他写了六百多字,用毛笔,在那个考试的答卷纸上,字T工整,每个字的大小一致,墨水的深浅均匀,那六百多字在那张答卷纸上排列起来,是那种看一眼就知道这个人在认真写的样子,不是那种赶着交卷的字,是那种有时间、把每个字放在它应该在的位置的字。

        他写完了,把毛笔放下,把那份考卷从头检查了一遍,确认每个地方都是他要说的意思,然後把考卷放在桌上,把毛笔盖起来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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